网约车司机私自接单,被公安局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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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宿州市发布通报

对网约车驾驶员张某某

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处罚

关于对网约车驾驶员张某某

违规经营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2年4月6日,张某某(男,46岁,宿州市埇桥区人,网约车驾驶员),驾驶皖L15XXX号轿车,没有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私自线下揽客,涉嫌违规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且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落实有关防控规定,4月7日被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我支队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道路运输经营和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请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自觉落实防疫规定,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4月7日

此前

埇桥警方发布警情通报

对货车司机罗某某

网约出租车司机

盐洛高速宿州服务区保洁人员

三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警情通报

4月6日晚,罗某某(男,47岁,河南省驻马店市人,货车司机)经埇桥区疾控中心检测、市疾控中心复核均为阳性,市专家组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在我局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时,发现罗某某、网约出租车司机及盐洛高速宿州服务区保洁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造成疫情传播风险,严重影响日常社会秩序。4月7日6时许,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已对上述人员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将根据调查取证和疫情传播情况,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群众,认真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公安机关将对妨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2022年4月7日

综合:  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来源:安徽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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